关于申报2012年四川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补助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市(州)、扩权强县(市)科技局、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关于编制省级201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川财预[2011]98号)要求, 2012年四川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补助资金项目申报时间提前到 2011年10月25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资金的支持对象:在四川省境内从事创业投资的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具有投资功能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以及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补助资金的支持重点:我省电子信息、先进制造、生物工程、航空航天、新材料、核技术和新能源等6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及现代农业等我省优势及特色产业的科技项目和高新技术企业。尤其是新一代信息技术、装备制造业、节能环保、新材料、汽车、钒钛资源开发、轨道交通、光伏发电及装备、军民融合、主要农作物及畜禽超级种、农作物及畜禽优质高效安全生产、农产品精深加工及综合利用、创新药物及相关产品、道地中药材大品种培育及系统开发、医疗器械等重点项目。对在中国(西部)高新技术产业与风险资本对接推进会签约的投资机构和科技型企业优先支持。
三、各市(州)、扩权强县(市)科技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2012年四川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补助资金申报指南》开展项目组织和初审工作。
四、各市(州)、扩权强县(市)科技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将符合申报条件的初审合格项目于2011年10月25日前报送省科技厅二份、省财政厅一份。无联合上报文件的,省科技厅、省财政厅不予受理。省属企业可直接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申报。
五、各市(州)申报的项目总数不超过10个,其中成都市不超过25个(含高新区10个),绵阳市不超过20个(高新区10个),扩权强县(市)申报的项目总数不超过4个。
六、申报企业不受成立时间的限制,企业从业人数在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均可申报。申报风险补助项目的投资机构须在四川境内注册,投资时间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申报投资保障项目的企业被投时间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申报贷款贴息、贷款担保项目时间为2010年1月至2010年12月31日的贷款利息和担保费,2011年获得四川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补助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申报。
七、同一企业、同一项目在同一年度只能以一种方式申请补助资金。
八、各市(州)、扩权强县(市)科技局、财政局应要求申报企业向当地财政部门报送企业月报、年报,未报送企业月报和年报的企业项目不予受理。
请将联合上报文件、汇总表、申报材料各一式两份及电子文档于2011年10月20日前报送到四川省高新技术产业金融服务中心。
九、联系方式:
省高新技术产业金融服务中心 倪文新 电话:028-86629486
电邮:schifi@163.com
省财政厅企业处 电话:028-86678647
省科技厅条财处 电话:028-86676587
申报地点:成都市锦江区大慈寺路32号省科技信息所中二楼2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