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从成都市科技局获悉,日前,成都市科学技术局、成都市财政局联合发文出台《成都市技术交易资助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将对在成都开展技术交易活动的输出方、吸纳方、中介方和技术转移(交易)机构予以相应资助。《管理办法》明确,资助分为技术交易活动资助及技术转移(交易)机构资助两大类。
技术交易活动资助标准为:对技术交易输出方,按******不超过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的3%,一次性给予单个项目******不超过50万元资助,每个单位单一年度不超过300万元;对技术交易吸纳方,按******不超过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的4%,一次性给予单个项目******不超过100万元资助,每个单位单一年度不超过300万元;对技术交易中介方,按******不超过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的3%,一次性给予单个项目******不超过50万元资助,每个单位单一年度不超过300万元。
技术转移(交易)机构资助标准包括:对上一年度新获得国家、四川省批准设立的技术交易机构,一次性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资助;对上一年度引进在成都落户的国内外知名技术转移机构,按综合绩效评审,一次性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资助;对开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孵化、挂牌交易、精准对接、人才培养、技术投资、评估评价、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等服务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根据上一年度综合绩效评审,择优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资助。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叶燕 曾那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