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新闻动态
为进一步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提升我市创新型企业投融资服务能力,促进科技和金融紧密结合,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现将2013年成都市科技金融资助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以及为科技型企业提供资金服务的天使投资人、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等。
二、资助方式及标准
(一)天使投资补助,包括天使投资创业补助、天使投资者个人所得税补贴两种方式。
1、天使投资创业补助,是指对获得天使投资的种子期、初创期企业给予的一次性创业补助。
补助额度:对种子期、初创期企业给予其所获投资额的10%、******100万元的经费支持。
对由创投机构投资和引进并入驻市级以上孵化载体的市外种子期、初创期企业,按投资额给予10%、******100万元的创业补助。
2、天使投资者个人所得税补贴,是指对天使投资人或风险投资基金管理人对种子期、初创期企业投资额相对应的个人收入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给予的补贴支持。
补贴额度:按其个人投资额相对应的个人收入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的市级地方留存部分给予补贴。
(二)债权融资补助,包括信用评级补助、担保费补助、贷款利息补助三种方式。
1、信用评级补助,是指为增强我市科技企业信用意识,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对其参与信用评级给予经费支持。
补助额度:给予其参与信用评级直接费用的50%、每家每年补助总额******5万元的经费补助。
2、担保费补助,是指支持我市科技企业通过社会融资性担保机构获得信用融资、股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对其发生的担保费用给予经费支持。
补助额度:给予其实际发生担保费用50%、每家每年补助总额******20万元的经费补助。
3、贷款利息补助,是指我市科技企业采取信用融资、股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方式获得银行贷款,对其发生的贷款利息给予经费支持。
补助额度:给予其按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实际发生的利息额的30%、每家每年补助总额******50万元的经费补助。
债权融资补助对同一企业连续支持不超过3年。
(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补贴,包括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补助和企业实现成功挂牌交易补助两种方式。
1、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补助,是指企业聘请证券机构辅导进行企业股份制改造,对其发生的股改费用给予的经费支持。
补助额度:给予企业20万元的经费补贴。
2、企业实现成功挂牌交易补助,是指企业成功实现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对其发生的挂牌费用给予的经费支持。
补助额度:给予企业30万元的经费补贴。
(四)科技与专利保险补贴,是指对企业参加科技与专利保险给予的经费支持。
补助额度:1、对购买重点引导类险种的企业,按实际支出保费的60%给予补贴;2、对购买一般类险种的企业,首年按其购买该类科技与专利保险险种实际支出保费的40%给予补贴,以后年度按企业购买该类科技与专利保险险种实际支出保费的20%给予补贴;3、每年每户补贴总额不超过20万元。
科技与专利保险补贴对同一企业连续支持不超过3年。
三、资助条件
(一)申请天使投资创业补助的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成立时间在8年以内的企业。
2.净资产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或年销售收入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3.技术创新及商业模式创新特色明显,技术较为成熟,且知识产权关系明晰无纠纷。
4.自获得天使投资后一年内提出补助申请。
(二)天使投资人在实施天使投资后一年内,应申报备案,并提交备案材料。
(三)申请信用评级补助:已取得有资质的机构颁发的企业信用等级,且信用评级费用已支付评级机构。
(四)申请担保费补助:企业在担保机构的担保下,以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且担保费用已支付担保机构。
(五)申请贷款利息补助:企业已获得金融机构贷款,且贷款利息已支付贷款银行。
(六)申请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补助:企业经证券机构辅导已完成股份制改造。
(七)申请企业实现成功挂牌交易补助:企业已实现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成功挂牌交易。
(八)申请科技与专利保险补贴:实行一年一投,按年补贴,对采用一次趸交数年或分期付款方式的保险不予以补贴。同一保单不得重复申请补贴。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
科技金融资助申报为常年受理,每年7月为节点评审一次。
(二)申报程序
1.申报身份获取
申报单位登录“成都科技网”(www.cdst.gov.cn)进入《成都市科技计划信息管理系统》,进行身份注册,经成都生产力促进中心审核通过并填写单位信息表后方可进行资助申报。
2.申报审核和报送
各申报单位填写相应的申报书(见附件),经所在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将项目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送成都生产力促进中心。
五、申报材料
(一)申请天使投资创业补助,请填报《成都市天使投资创业补助申请表》(格式见附件一);
(二)申请天使投资者个人情况备案,请填报《成都市天使投资者个人情况备案表》(格式见附件二);
(三)申请天使投资者个人所得税补贴,请填报《成都市天使投资者个人所得税补贴申请表》(格式见附件三);
(四)申请企业信用评级补助,请填报《成都市企业信用评级补助申请表》(格式见附件四);
(五)申请企业贷款担保费补助,请填报《成都市企业贷款担保费补助申请表》(格式见附件五);
(六)申请企业贷款利息补助,请填报《成都市企业贷款利息补助申请表》(格式见附件六);
(七)申请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补助,请填报《成都市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补贴(完成股份制改造)申请表》(格式见附件七);
(八)申请企业实现成功挂牌交易补助,请填报《成都市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补贴(成功挂牌)申请表》(格式见附件八);
(九)申请科技与专利保险补贴,请填报《成都市科技与专利保险补贴申请表》(格式见附件九)。
六、受理部门
受理部门:成都生产力促进中心
受理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创业路16号火炬大厦B座
受理电话:85104756、85104757
咨询部门:成都市科技局科技投融资与财务处
咨询电话:61881730、61881727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2013年6月17日
联系电话:028-87659663 028-85404682 028-85460925 邮箱:cdjz617@126.com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科华街10号四川大学国家高新技术孵化平台609
成都川大技术转移集团有限公司
蜀ICP备11025552号-1
Copyright © 2007-2011 技术支持:成都网络公司-三以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