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科技厅启动厅地会商 聚力地方共推科技事业发展
4月24日,辽宁省科技厅与鞍山市人民政府召开了全省首次厅市会商工作会议,省科技厅厅长刘晓东与鞍山市市长吴忠琼签署了《工作会商制度议定书》,标志着辽宁省科技厅实施厅市会商工作机制的正式启动,开创了科技创新支撑引领全省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篇章。中共鞍山市委书记王世伟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根据议定书,到2016年,双方将共同推进高新区体制机制创新,加快特色产业集群建设,促进高新区转型升级,努力争取鞍山高新区在国家高新区评价中位次前移;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力争实现10项“中国第一”和20项“辽宁第一”;加强农业技术集成推广,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创业,进一步完善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双方将成立“厅市合作委员会”,主任由省科技厅厅长和鞍山市人民政府市长共同担任。委员会原则上每年会商一次,总结和部署相关工作,协调重大事项。通过会商落实的省科技计划项目资金,原则上鞍山市要按照1:1的比例予以配套。
辽宁省科技厅厅长刘晓东同志指出,省科技厅与鞍山市建立厅市会商工作机制,对于全省科技事业发展具有标志性意义。鞍山市区位优势突出、科技发展迅猛、科技创新成效显著,成为全省******厅市会商地区对推动全省科技创新工作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围绕落实厅市会商议定的工作,刘晓东同志进一步强调要重点把握好“创新、改革、效果”3个重要方向,共同推进鞍山市在科技创新上取得更大成果,为全省科技事业发展做出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