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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科技局、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科技发展和策划局、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成都市科普基地管理办法》(成科字〔2014〕16号)文件规定,市科技局拟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对我市科普基地进行复核,现将组织开展成都市科普基地复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对象
第一批(2011年)被命名为成都市科普基地的单位。
二、复核方式
按照《成都市科普基地管理办法》,科普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命名有效期限为3年,命名期满前3个月内,由被命名单位自愿提出复核申请,经所在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初审,并填写初审意见后报市科技局,市科技局会同市级有关部门进行复核。
三、复核结果
经综合评估为合格,可被继续命名为成都市科普基地,享受国家相关优惠政策,并具备申报科普活动资助的资格。到期未提出复核申请或复核不合格者,原命名资格自动失效。
四、相关要求
(一)复核材料
1、《成都市科普基地复核申请表》(详见附件);
2、其他相关材料(如:科普工作总结、被上级认定为科普相关基地的文件、科普基地管理规定等)。
3、以上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同时报送电子稿。
(二)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逾期不受理。
(三)材料提交地点:成都市科学技术局社会发展与科技普及处(成都市蜀锦路68号第四办公区 南楼C座1112)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社会发展与科技普及处 龚明霞
联系电话:61881741
电子邮箱:279705342 @qq.com
附件:1.成都市科普基地复核申请表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2014年10月8日
联系电话:028-87659663 028-85404682 028-85460925 邮箱:cdjz61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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