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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属有关科研院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201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川财预[2012]90号)精神,为做好我厅2013年科研院所设施设备修购专项资金预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
2012年科技厅管理的省属科研院所(含转制科研院所),单位名单附后。
科研院所设施设备修购专项资金主要支持科研院所的房屋修缮、仪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维修、改造。
二、申报原则
1、申报项目要符合科研院所事业发展的要求。
2、按照集中资金、重点使用、兼顾一般的原则。重点支持科研院所仪器设备更新;科研基地(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基础设施维修改造。
3、本次申报项目原则上不能与近三年申报项目重复,支持的项目周期为一年。
三、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组织填写《省属科研院所设施设备修缮购置项目申报书》
各单位于2012年9月28日前将以上项目申请表及电子文档,一式二份报送至四川省科技信息研究所。
四、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 何雪梅 86676587
省财政厅 黄 晋 86679421
省信息所 陈晓书 86780898
联系电话:028-87659663 028-85404682 028-85460925 邮箱:cdjz617@126.com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科华街10号四川大学国家高新技术孵化平台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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